在广西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需准备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2寸合影照片2张,并根据特殊情况补充材料(如再婚需离婚证明、子女死亡需死亡证明等)。 办理流程支持线上平台或线下窗口申请,登记时间为分娩前后三个月内,审批通常需3-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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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材料
夫妻双方户籍证明(户口簿或身份证)、婚姻证明(结婚证)为必备文件。若为再婚夫妻,需额外提交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若涉及子女死亡情况,需提供公安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
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 申请再生育审批的夫妻,需提交子女病残鉴定书或伤残证明(如适用)。
- 非婚生育后补办结婚登记的夫妻,需说明情况并承诺信息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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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与时效
- 线上办理:通过广西生育服务证网上办理平台提交材料,3个工作日内办结。
- 线下办理:前往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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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材料需真实有效,虚假信息将承担法律责任。
- 现政策允许一对夫妻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再生育。
建议提前核对材料清单,优先选择线上办理以节省时间。若遇材料不全或流程疑问,可咨询当地卫健部门或村(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