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是广东省阳江市代管的县级市,自1994年撤县设市后由阳江市管辖,2012年起纳入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但行政区划仍隶属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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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阳春市的前身是阳春县,1988年阳江升格为地级市后,阳春县划归其管辖。1994年5月阳春撤县设市(县级),行政关系保持不变,由阳江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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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现状:阳春市下辖2个街道(春城、河西)、15个镇,以及矿区、林场等特殊区域,总面积4037.8平方公里,是阳江市唯一的县级市,经济总量和人口规模均居阳江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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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特殊性:尽管阳春市在财政上实行省直管试点,但行政管理、社会事务等仍由阳江市统筹,例如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与阳江市联动紧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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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与文化关联:阳春市位于漠阳江中上游,与阳江市其他区县(如阳东、江城)接壤,两地共享喀斯特地貌资源和民俗文化,如阳春根雕、高流河墟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阳春市是阳江市的重要组成部分,虽财政改革赋予其一定自主性,但行政隶属关系明确。如需进一步了解阳春市发展规划,可参考阳江市政府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