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期间禁止烧纸祭祀的通知,综合各地最新政策及官方通告,主要要求如下:
一、禁火区域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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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及殡葬区域
全市林区、公墓、陵园等区域实行封山禁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山或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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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及公共场所
城市主次街道、路口、小区、公园等公共场所禁止焚香烧纸,海区等特定区域自4月1日起执行严格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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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及林区边缘地带
村民聚集地、山林与农田混合区、非连片林区需加强管控,可设置焚烧炉集中处理纸钱,但需确保火源完全熄灭。
二、文明祭祀倡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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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方式
提倡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祭文诵读、网络祭祀等低碳环保方式,将祭扫行为转化为精神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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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带头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需以身作则,率先遵守规定,并劝导群众文明祭扫,发挥示范作用。
三、违规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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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
违反禁火规定引发火灾者,将依法追究《森林防火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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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机制
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可拨打12119举报电话,相关部门将联合执法查处。
四、特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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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墓管理 :公墓内禁止焚烧纸钱,需通过公墓管理部门设立的焚烧炉或网络祭扫平台进行祭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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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源管理 :进山口、林区边缘需设立焚烧炉,并配备灭火设备,确保火种彻底熄灭。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生态安全与文明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