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江苏的省会情况较为复杂,需结合历史阶段和行政设置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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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长期作为省会
清朝建立后,南京作为两江总督的驻地,长期承担江苏的行政中心职能。两江总督是清朝九位最高级封疆大臣之一,管辖江苏、安徽、江西三省,其衙门设于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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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曾为副省会
1661年清廷设立江南巡抚后,苏州成为江苏的行政中心,直至1729年巡抚迁至南京。在此期间,南京仍为两江总督驻地,形成“南京总督管江苏,苏州巡抚管江南”的双省会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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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与民间的认知差异
尽管南京是官方文书中的省会,但民间长期认可苏州为江苏实际省会,主要因江苏布政使、按察使等三大宪都设于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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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后的变化
1949年南京成为直辖市,江苏省会迁至无锡。
总结 :清朝江苏的省会以南京为核心,苏州在特定历史阶段承担了副省会职能,但南京始终是官方认定的省会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