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信息,辽宁省自然资源厅作为省级部门,其内设机构可能包含多个职能科室,但具体设置需以官方最新公告为准。结合相关公开资料,其内设机构可能包含以下部门或职能科室(仅供参考):
-
综合管理部
负责厅机关日常管理、人事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
政策法规处
负责起草、修订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政策和法规,承担法规宣传与解释工作。
-
规划与调查处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规划编制与监督管理,包括土地利用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
-
资源开发管理部
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地质勘查、自然保护区管理等具体业务。
-
生态保护与修复处
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
-
财务与资金运用处
负责部门预算编制、执行与公开工作(如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预决算汇总、公开等)。
-
人事与监察处
负责干部人事管理、绩效考核、纪检监察等工作。
-
信息化与科技处
负责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科技项目管理及技术支撑工作。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及对外宣传工作。
-
其他专项处室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能设置如土地整治、林业草原执法、地质灾害防治等专项处室。
说明 :以上机构设置为推测性内容,实际内设机构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通过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官网或官方公告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