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平
根据权威媒体报道,呼和浩特最大的贪官是李建平,其贪腐案件是内蒙古自治区反腐败斗争史上的重大案件。以下是案件的关键信息:
一、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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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背景
李建平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长期掌握国有公司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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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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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 :通过欺骗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资产14.37亿余元,其中2.89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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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 :累计收受财物5.77亿余元,远超其他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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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 :挪用国有公司资金10.55亿余元,其中4.04亿余元未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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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手段
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空壳公司、虚假项目等手段转移资产,与黑社会性质组织赵文远勾结,严重破坏经济秩序。
二、案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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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地位
被司法机关称为“内蒙古反腐败斗争史上迄今第一大案”,与全国范围内其他重大贪腐案件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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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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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金额巨大,直接导致国有资产损失超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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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与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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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政府公信力,引发公众对公职人员廉政的广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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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后果
2024年12月17日,李建平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执行死刑,判处没收全部财产并追缴涉案资金。其堕落轨迹从教师到地方高官,最终因贪欲走向犯罪深渊,成为反面典型。
注 :以上信息综合自权威媒体报道及司法机关通报,案件细节以最终法律文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