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甘肃省天水市发布的烟花爆竹管理政策,结合秦州区及各县区通告,现整理如下:
一、禁止燃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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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禁放区
东至红桥(含东侧小广场)、南至藉河南岸、西至大众路(含龙城广场)、北至新华路围合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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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禁放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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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场所(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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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商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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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枢纽及安全保护区(车站、高速公路进出口、油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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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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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园、林地、住宅小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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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制燃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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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限制区 :夹马石—环城路—惠民小区—七一饭店—高兴泸昆高速大桥—小关岭(含客运站、法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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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限制区 :未明确提及,但包含秦州区其他建成区。
三、燃放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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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禁放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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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面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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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时间需根据最新政府公告执行。2. 特殊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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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1月28日)、正月初一(1月29日)、正月十五(2月12日)允许燃放,但需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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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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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销售 :县家路村至平峪沟、贾家寺村、两山山脊等区域全年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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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 :违反规定销售、储存或燃放的,将依法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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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引导 :倡导文明风尚,鼓励公众参与禁放行动。
五、政策依据
-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以上政策综合自政府官方通告及权威平台信息,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建议市民提前查询最新通告,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环境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