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元罚款
根据2025年商丘市睢县关于违停行为的最新通知及相关法律规定,违停处罚标准如下:
一、处罚标准
- 妨碍通行类违停
若违停车辆影响其他车辆或行人通行,无论是否现场,均处以 200元罚款 ,并可能被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 特殊区域违停
- 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区域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罚款 100元 。
二、处罚流程
- 现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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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现场指出违法行为并口头警告,驾驶人需立即驶离,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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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驾驶人拒绝驶离且车辆妨碍通行,处以200元罚款并拖移车辆。
- 非现场处罚
- 驾驶人不在现场时,交警可贴罚单,后续拖移车辆至指定地点,不收取拖车费用。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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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时效 :自2025年1月25日(腊月二十六)至2月6日(正月初九)早上8:00期间,仅对影响通行的违停车辆进行拖移处罚,其他时间仍以常规流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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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渠道 :若对处罚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申诉渠道进行申诉。
建议驾驶人在停车前查看停车场标识,避免因临时管制或误判引发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