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河南省商丘市发布的政策规定,商丘市全年全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该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主要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具体措施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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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止范围
包括燃放、销售、运输、储存等全链条管理,涵盖城市及农村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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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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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政府需将禁放政策纳入日常管理,开展宣传活动并加大排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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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监管宾馆、饭店、婚庆服务单位及学校,劝阻无效需报告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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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
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其监护人承担法律责任;造成损害需赔偿。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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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稳定性 :目前尚无解除禁令的官方通知,建议市民遵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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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活动管理 :因重大活动需燃放的,需报经公安机关批准。
如需了解其他地区的烟花爆竹政策,可参考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的最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