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允许
根据2025年黑龙江发布的森林草原防火命令,黑河市作为森林草原资源覆盖区域, 全年禁止烧荒 。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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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烧范围
包括森林防火区内的所有区域,未明确提及黑河市需单独调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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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烧行为
禁止野外用火行为,如烧荒、烧秸秆、野炊、燃放烟花爆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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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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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推行“黑色越冬”政策,通过机械化作业(如碎混均匀抛洒还田)替代露天焚烧秸秆,以减少黑土流失和空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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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处理秸秆,需通过合法途径集中焚烧或综合利用,但需符合环保要求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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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若需处理秸秆,建议联系当地农业部门了解合法途径,避免因违规用火引发火灾或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