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安阳“狗咬人”事件中当事人王新刚的处理结果,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
主要处理决定
王新刚因涉“狗咬人”事件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撤职处分,并调离执法岗位。
-
责任追究范围
除王新刚外,安阳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文峰分局、文峰区中华路街道办事处等多名相关干部也被问责,包括诫勉谈话、党内警告、记过、免职等处分。
-
事件背景补充
该事件发生于2021年11月23日,王新刚作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正科级稽查专员,因未依法履行职责被通报批评。
以上信息综合自官方通报及权威媒体报道,确保权威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