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河北邢台市关于烟花爆竹的最新规定,结合不同时段政策调整,具体说明如下:
一、全年全域禁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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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区域
全市行政区域内(包括信都区、襄都区、沙河市等所有县市区)均属于禁放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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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时间
全年任何时间段均禁止燃放,无特殊时段开放。
二、2025年春节期间的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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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区禁放
主城区东至襄都路、西至滨江路、南至七里河快速路、北至守敬大道围合区域内禁止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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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至正月初三开放
春节期间允许在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初三这四天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仍需遵守禁放规定。
三、其他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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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罚
在禁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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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场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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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邮寄或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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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饭店等经营场所需向消费者告知禁放规定,劝阻无效需报告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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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及监护人需对未成年人进行烟花爆竹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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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调整背景
该政策调整体现了政府在保障公共安全、环境保护与传统文化传承之间的平衡,通过分时段管理兼顾民俗需求与城市管理目标。
温馨提示 :若需燃放,请提前确认所在地最新规定,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安全与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