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医保基数27300元属于缴费基数上限,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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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标准
宁波市医保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2024年宁波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约为9100元(27300元÷3),因此27300元为该年度上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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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
该基数适用于企业单位(含参照企业缴费的其他单位)参保职工,以及参保个体工商户。若个人月工资超过27300元,则按上限标准27300元申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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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缴费基数通常由单位根据职工本人前一年全部工资性收入(含工资、奖金、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工资确定。若实际工资低于下限(如2878元)或高于上限(27300元),则分别按上下限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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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度规定
缴费基数确定后,一年内不得更改。若需调整,需在次年申报时重新核定。
总结 :27300元是宁波2024年医保缴费基数上限,适用于月工资超标的职工,实际缴费金额以单位申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