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白城医保基数17500是指当地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标准。这一标准根据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6142元确定,适用于所有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
1. 基数范围与调整依据
- 基数上下限:根据吉林省人社厅、医保局等联合发布的文件,医保缴费基数上限为21535.5元/月,下限为4307.1元/月。
- 调整时间:该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依据《关于公布2023年度社会保险全口径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进行统一调整。
2. 适用对象与缴费标准
- 参保单位:所有在白城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单位需按照上述基数范围核定缴费金额。
- 灵活就业人员:
- 以职工医保单建统筹模式参保的,月缴费标准为301.5元。
- 以职工医保统账结合模式参保的,月缴费标准为具体金额需根据个人缴费基数确定。
3. 政策背景与影响
- 政策背景:调整医保缴费基数是为了更好地保障职工医疗权益,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
- 影响:基数调整后,参保单位及个人的缴费金额将有所变化,同时也会影响医保报销比例和支付范围。
4. 注意事项
- 申报与缴费:参保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基数申报,并按核定金额及时缴纳医保费用。
- 政策咨询:如需了解详细政策,可咨询白城市医疗保障局或登录相关官网查询。
总结
吉林白城医保基数17500是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的重要参考标准,其调整旨在适应经济发展水平,保障医保基金稳定运行。参保单位和个人应密切关注政策变化,按时完成缴费,以确保享受完整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