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医保基数29200元是指该省职工医疗保险的年度缴费基数上限,对应月标准为22467元(29200÷12≈2433元为近似值,实际按22467元执行),适用于工资收入超过当地平均工资300%的参保人员。 这一数值由湖北省统一划定,用人单位需按此上限为高收入职工核定医保缴费金额,个人和单位分别按比例缴纳。
-
基数确定依据:湖北省2024年度医保缴费基数上限为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00%。以武汉市为例,月标准7489元的300%即22467元,年化后约为269604元(实际计算中按月标准×12×300%更准确)。若职工月薪超过此数,医保缴费仍按22467元计算。
-
高低收入群体处理:工资低于月基数下限(如武汉市4494元)的职工,按下限缴费;工资在上下限之间的按实际收入申报。基数29200元仅适用于年度工资超过269604元的高收入者,普通职工按实际工资水平缴费。
-
缴费比例与金额:以武汉为例,单位按8.7%(含生育保险)缴纳,个人承担2%。若按上限22467元计算,单位月缴1954.6元,个人缴449.3元。灵活就业人员不适用此基数,需按固定档次选择。
-
政策动态性:缴费基数每年7月调整,2024年度标准沿用至2025年6月。跨年度补缴时需按新旧基数分段计算,企业需及时申报避免差额补缴。
提示:参保人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查询个人缴费明细,企业应依法据实申报基数。对工资异常波动或新入职员工,需注意基数核定规则的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