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江门市的规定,社保缴费基数6100元时,企业需要承担的社保费用比例为14%,即企业需缴纳854元。
具体分项说明
- 养老保险:企业需缴纳19%的费用,个人缴纳8%。
- 医疗保险:企业需缴纳6%的费用,个人缴纳2%。
- 失业保险:企业需缴纳0.7%的费用,个人缴纳0.3%。
- 工伤保险:企业需缴纳0.2%的费用,个人无需缴纳。
- 生育保险:企业需缴纳0.5%的费用,个人无需缴纳。
总体费用计算
以6100元为缴费基数,企业承担的社保总费用为:
- 养老保险:6100 × 19% = 1159元
- 医疗保险:6100 × 6% = 366元
- 失业保险:6100 × 0.7% = 42.7元
- 工伤保险:6100 × 0.2% = 12.2元
- 生育保险:6100 × 0.5% = 30.5元
合计企业需承担:1159 + 366 + 42.7 + 12.2 + 30.5 = 1610.4元。
提示
企业需注意,以上费用可能会因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有所变化,建议定期查询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关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