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滨州,当社保基数设定为26600元时,根据最新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和单位每月合计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最高可达5744元(按照12%的最高缴存比例计算)。这意味着,在滨州工作的职工如果以这个基数缴纳公积金,将能够享受到较高的住房储蓄,有助于未来的购房或租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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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缴存比例:滨州市规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高于12%,这意味着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最高可以按照工资基数的12%进行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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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缴存额计算方法: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对于一个社保基数为26600元的职工来说,若采用最高的12%缴存比例,则个人与单位每月各自需缴纳3192元,合计为6384元。但根据上限规定,实际最高缴存额为57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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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限制:尽管按照上述计算方式,26600元的基数乘以12%的比例会超过5744元的上限,但在实际操作中,任何超出部分都不会被计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即月缴存总额不会超过5744元。
对于社保基数为26600元的职工而言,在遵守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每月最高可缴纳5744元作为住房公积金。这不仅有利于提高个人住房购买力,同时也是企业给予员工的一项重要福利。请注意,具体缴存金额还需结合当地政策及最新调整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