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蒙古兴安盟,社保基数为23800元时,公积金缴存基数通常与社保基数一致,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各为5%-12%(具体比例由单位选定)。月公积金总额为2380-5712元(个人和单位合计),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
缴存基数确定
公积金缴存基数一般参照社保基数,兴安盟允许采用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或社保基数作为标准。若单位直接采用23800元作为基数,则以此计算公积金。 -
缴存比例范围
- 单位比例:5%-12%(如选择12%,单位月缴存额为23800×12%=2856元)
- 个人比例:与单位比例一致(个人同样缴存2856元,合计5712元/月)。
注:部分单位可能按最低5%执行,则合计月缴存额为2380元。
-
实际到账金额
公积金账户每月入账金额为个人与单位缴存部分之和,例如按12%比例计算时,每月账户增加5712元,可全额用于购房、租房或提取。
提示:具体缴存比例需咨询单位人事部门,不同行业或单位可能存在差异。合理规划公积金使用可有效减轻住房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