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赤峰市住房公积金调整后的政策,结合您提到的社保基数22,500元,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如下:
一、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
-
上限 :2024年赤峰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4,141.75元(即2023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
-
下限 :最低基数为19,10元(赤峰市现行最低月工资标准),最低月缴存额为192元;
-
调整后范围 :若职工月平均工资在19,10元至24,141.75元之间,可按实际工资缴存公积金。
二、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超过12%,单位可在5%-12%区间自主确定。
三、月缴存额计算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公式为: $$ \text{月缴存额} = \text{缴存基数} \times (\text{单位缴存比例} + \text{个人缴存比例}) $$
-
上限月缴存额 :24,141.75元 × 12% = 2,897.01元 (单位和个人合计);
-
实际月缴存额 :若缴存基数为22,500元,假设单位和个人各缴存8%,则月缴存额为: $$ 22,500 \times (8% + 8%) = 22,500 \times 16% = 3,600元 $$
(注意:实际比例需根据单位自主确定,此处为示例计算)
四、注意事项
-
新参加工作或调入职工,从第二个月开始缴存,缴存基数为当月工资总额;
-
工资总额计算应符合当地统计部门的规定;
-
若单位选择较高缴存比例(如12%),则月缴存额会更高,但需符合单位自主权范围。
建议通过赤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官方渠道查询最新政策,以确认具体执行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