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政策,公积金缴存基数与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挂钩,且存在上下限规定。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缴存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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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标准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例如,2016年昆明市二类区最低缴存基数为1,4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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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标准
缴存基数不得超过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
二、计算示例
若某职工2024年12月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12,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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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验证 :12,100元 ÷ 12个月 ≈ 1,008.33元/月,高于二类区1,400元下限,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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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验证 :12,100元 ÷ 12个月 ≈ 1,008.33元/月,低于300%上限(即3,600元/月),符合要求。
结论 :该职工2025年公积金缴存基数可设定为12,100元/月。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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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以上数据为2016年政策示例,实际执行中需以2025年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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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主权 :单位可在政策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通常为5%-12%),但需与职工协商一致。
建议职工咨询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当地社保机构,获取2025年最新政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