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人的医保卡不能共用,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家庭共济,需满足一定条件。
家里人的医保卡不能共用,医保遵循“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的原则,无论是定点医院还是定点药店,都需要拿医保卡或医保码实名就医,即使是父母、夫妻、子女也不能共用。不过,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可以让自己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让家人用于支付定点医院看病产生的医药费。要实现家庭共济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都得是同一个统筹区参保人(如父母在外省市老家参保,自己在其他地方参保,这种情况不能共济);二是得在医保部门做一个“家庭共济”备案,现在很多地方可在当地医保线上平台或者支付宝中办理。未来国家医保局还将推动解决个人账户跨统筹区共济使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不能直接出示授权人医保码,医保码只能本人使用,他人使用违规。家庭共济成员不包含配偶的父母,被共济人不能享受共济人的医保报销待遇。在老人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子女可代为购药,但需使用服药者本人的医保卡并出示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要正确区分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和医保卡共用,按照规定合理使用医保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