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最新医保政策,医保卡绑定家庭成员后,符合条件的医疗费用可以使用其他家庭成员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具体说明如下:
一、绑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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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为深圳一档职工医保参保人,且个人账户余额≥777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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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状态 :被绑定人(如子女)个人账户需为0或无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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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对象 :除配偶、父母、子女外,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可绑定。
二、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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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 :仅限门诊费用(如门诊看病、药店购药)的个人自付部分,不可用于住院等统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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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绑定时需在子女门诊处方背面注明父母社保卡号或身份证号,系统自动关联。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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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不可共用 :父母的医保卡不能直接用于子女的医疗费用,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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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限制 :每个医保卡仅能绑定3名直系家属(如配偶、子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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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风险 :若使用他人医保卡统筹账户报销,可能被认定为骗保,需承担法律责任。
四、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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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绑定 :建议父母为子女绑定医保家庭共济功能,避免临时操作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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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承担 :若子女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足,需通过其他方式(如储蓄卡、现金)支付自付部分。
通过以上方式,家庭成员间可实现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灵活使用,降低医疗支出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