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药店转让医保过户需要遵循以下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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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原参保地医保关系
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参保手续终止,需提供《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及原参保地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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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移至新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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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接收单位 :由新单位向转入地社保机构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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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接收单位 :个人需在终止原医保关系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再向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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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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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地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向原参保地发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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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收到联系函后,办理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并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至新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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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接收并激活
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审核接收材料,完成账户激活后,参保人即可享受新参保地的医保待遇。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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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身份证、原参保地缴费凭证、新参保地参保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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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补充 :若涉及药店转让,还需提供原药店注销证明及新药店接收协议。
三、办理时限
- 整个流程通常需45个工作日完成,具体以当地社保机构审核进度为准。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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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使用限制 :医保卡仅限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刷卡使用,无法提取现金或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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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前参保状态 :需确保转移前医保处于正常缴费状态,避免影响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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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 :若涉及跨省转移,需额外关注两地医保政策差异,部分地区需先确认转入地是否接受转入地医保。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机构,确认具体流程及材料要求,以确保顺利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