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患者买药可享受医保报销,门诊报销比例一般不低于50%,部分集采降糖药价格大幅降低,还有门诊慢特病保障等提升用药可及性。
糖尿病医保报销涵盖多方面保障:其一,“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若未达慢病鉴定标准,参保居民在二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购药,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且多数地区不设起付线,设有年度报销限额,如部分地区高血压每年报销不低于200元、糖尿病不低于300元、同时患病不低于500元,若病情加重有后续衔接保障;其二,门诊慢特病保障,将糖尿病纳入保障范围,报销比例不低于60%,按病种设年度起付线和报销限额,患多种慢特病年度内部分只算一次起付线,且病种不断扩大,如安徽扩至83种并实现省内待遇资格互认、部分待遇即申即享;其三,药品价格调控,通过医保目录动态调整,纳入众多糖尿病新药、好药并大幅降价,如自医保局成立后调整纳入41种新药,谈判调入26种,平均降幅60.6%,同时国家集采也推动降糖药降价,17个品种降幅均超50%,如阿卡波糖、二甲双胍等;其四,报销流程简便,部分地区实行“开方即认定、开药即支付”,医生开具“两病”处方后患者即可享受报销,且病情稳定时可开最长3个月的长处方减少跑医院次数;其五,部分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可100%报销,如某些地区二类管理的“两病”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使用集采药品时。糖尿病患者应充分了解医保报销政策,按流程申请报销,以减轻用药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