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二类门特病种涵盖31种需特殊治疗或药物支持的疾病,包括恶性肿瘤、精神类疾病、器官移植术后治疗等,部分病种医保支付限额显著提高。
- 精神类疾病:如分裂情感性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等,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达500元/月,城乡居民医保400元/月。
- 重大慢性病及感染性疾病:包括慢性乙型肝炎、艾滋病毒感染、活动性肺结核等,其中艾滋病毒感染者可获800元/月(职工医保)或640元/月(城乡居民医保)的长期限额。
- 恶性肿瘤相关治疗:如放射治疗、化学治疗、镇痛治疗等,部分项目无支付限额限制。
- 器官移植及罕见病:肺脏、肝脏等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以及多发性硬化病、重型β地中海贫血等,最高支付限额达7100元/月。
- 其他特殊病种:如血友病、尿毒症透析治疗等,部分病种有效期长达两年或长期有效。
广州医保政策持续优化,二类门特病种范围及报销待遇显著扩展,患者可结合自身情况申请对应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