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他人医保卡看病属于违法行为,具体处罚措施如下:
一、对使用者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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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医保结算
使用他人医保卡就医、购药,造成基金损失的,需退回损失并暂停本人医保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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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例如,骗取2663.1元,则罚款5326.2元。
二、对出借者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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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医保结算
明知他人冒用自己医保卡仍出借,或出租、出借医保卡供他人使用,数额较大的,暂停本人医保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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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例如,出借导致损失2663.1元,则罚款532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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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
情节严重者(如多次违规、金额巨大),可能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面临3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上述处罚措施,同时《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对诈骗行为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