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山市人民政府最新政策,门诊特殊病申请手续如下:
一、申请主体与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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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主体 :需为参保人员,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专科副主任及以上医师进行诊断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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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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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申请表》(由医院医保部门或医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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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个月以上门诊病历资料(含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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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小结及检查检验报告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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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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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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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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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初审 :专科副主任及以上医师根据材料进行诊断,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医院医保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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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备案 :医院通过信息系统将诊断信息传输至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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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 :备案通过后,参保人员凭身份证、申请表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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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生效 :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生效,可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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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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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