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费用超过9万元的部分,可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实际支出金额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超过8万元限额。具体政策要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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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条件
- 适用于纳税人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疗费用
- 需提供医疗费用结算单、医保报销凭证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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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 扣除额=实际自付金额-医保报销金额-9万元起付线
- 例:若自付12万元,可扣除12万-9万=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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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规定
- 每年最高扣除8万元,超出部分不可结转次年
- 夫妻双方可分别申报,但合计不超过实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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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 通过个税APP填报"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模块
- 需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备查
提示:2025年度汇算时,建议提前整理全年医疗票据,通过医保APP查询年度累计自付金额,确保准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