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大病救助需提交个人病历、费用清单等材料,并按户籍地政策向民政或医保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大病救助时,申请人需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病历、费用结算单、收入证明等材料(如寿县要求提供新农合补偿结算单、诊断证明及粮补卡复印件,清远市需附上社区初审意见)。不同地区政策差异较大,低保户、特困人员可免门槛费,一般户需扣除部分自付金额后申请。
流程方面,通常需经社区(村)委会初审、街道(乡镇)复核、县级民政或医保部门终审。例如安徽寿县要求先提交镇民政所,再由县医保局审批;广东清远则需街道办张榜公示后报民政局。紧急情况下可联系当地社会救助热线或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加急通道。
需注意,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直接影响审核结果,建议提前咨询户籍所在地医保局或民政办,核对大病救助范围(如癌症、尿毒症等特定病种可能优先保障),并按模板规范填写申请书。部分城市支持线上申请,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政务公众号查询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