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颈癌大病救助申请流程可分为以下三个核心步骤,具体如下:
一、申请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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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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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项目救助申请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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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病情相关印证资料(如诊断书、病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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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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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材料递交至患者户籍所在县(市、区)红十字会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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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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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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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红十字会对申请人的病种、病情及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拟救助名单。2. 复核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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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红十字会可能对初审结果进行复核,必要时要求补充材料或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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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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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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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红十字会出具《项目救治告知书》,通知县(市、区)红十字会。2. 费用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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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红十字会审核医疗费用票据原件,邮寄至自治区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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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无误后,救助款将拨付至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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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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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已参加医疗保险,可先通过医保报销,再申请大病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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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患者可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社会救助,同时关注当地宫颈癌专项救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