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别人医保卡看病属于冒名就医行为,不仅会导致医疗费用无法联网结算,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法律制裁。
冒用他人医保卡挂号就诊属“冒名就医”,本质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医保基金。《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需持本人凭证就医,禁止转借他人。一旦被发现,违规者将暂停医保联网结算3至12个月,并需全额退回骗取的基金。若金额较大或情节严重,将面临骗取金额2至5倍的罚款,甚至构成诈骗罪。例如,使用他人慢性病医保报销购药的行为,不仅骗取了统筹基金,还可能触犯刑法。
具体后果分两方面:一是法律责任。无论是主动出借医保卡还是被动接受他人借用,均属违法行为。若用他人医保卡开药自用,或亲属未经允许借用,均构成冒名就医。即便出于帮忙代购药物的目的,若未出具委托证明,也可能被认定为违规。实践中,类似案件多因家人患病、为图便利而借用医保卡,但最终导致双方被处罚。二是衍生风险,包括个人投保商业保险受阻。保险公司通过医保记录核查投保人健康状况,若发现异常购药或就诊记录,即便实际未使用,仍可能面临拒保或除外承保。冒用记录可能导致理赔纠纷,因保险公司默认医保凭证对应唯一参保人,事后解释往往难以推翻系统记录。
医保卡实行“一人一码”实名制管理,亲属间不可共用,代购需提供委托书。使用他人医保卡结算,本质上是以欺诈手段侵占公共资源,不仅破坏医保制度公平性,还可能触犯法律。建议妥善保管个人凭证,合法合规使用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