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西藏林芝地区的个人所得税扣缴标准,职工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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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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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职工:扣除3500元费用后,可继续扣除西藏特殊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等免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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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及未按统一标准发放工资的单位:扣除限额为7500元(林芝属于二类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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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薪金收入 - 扣除标准。
例如:
若社保基数为13700元,且属于企业或非统一发放工资的单位,则应纳税所得额为:
$$ 13700 - 7500 = 6200 \text{元} $$此金额需根据具体税率表计算个人所得税。
注意 :上述标准为2017年规定,当前(2025年)的个税政策可能已调整,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最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