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昌都社保基数为16500元时,每月个人所得税为568.75元。以下是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
-
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 - 起征点(5000元)= 16500元 - 5000元 = 11500元
-
根据税率表计算税额:
- 工资范围在1-5000元之间的部分,税率为0%。
- 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部分,税率为3%。
- 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部分,税率为10%。
由于应纳税所得额(11500元)落在8000-17000元的范围内,适用税率为10%。
-
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11500元 × 10% = 1150元
-
扣除速算扣除数: 根据税率表,11500元对应的速算扣除数为210元。
-
计算最终应纳税额: 最终应纳税额 = 应纳税额 - 速算扣除数 = 1150元 - 210元 = 940元
工资16500元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568.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