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门诊报销规定如下,涵盖起付线、报销比例及适用范围:
一、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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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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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 :1800元(起付线以上部分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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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首次1300元,后续每次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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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参保类型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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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门诊2万元以下90%,超2万元部分60%(无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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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门诊2万元以下90%,超2万元部分80%(无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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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 :一级医院起付线100元,报销55%;二级及以上医院550元,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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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比例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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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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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 :90%(起付线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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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院 :在职职工70%,退休职工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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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 :普通门诊封顶线5000元,住院封顶线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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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报销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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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 :大病保险起付线为城乡居民的1.3倍,分段报销(5万以内60%,5万以上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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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 :大病保险起付线按低收入户标准,分段报销(5万以内60%,5万以上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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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适用范围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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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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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医保定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就医,非定点机构需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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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无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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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报销情形
- 非定点机构就诊、自伤/自杀、交通事故等责任事故导致的费用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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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报销需在起付线后1年内完成,逾期可能影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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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要求 :需保留病历、发票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