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医保特殊病种包括恶性肿瘤化疗和放疗、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治疗、精神分裂症、结核病规范治疗、门诊危重病抢救等29种。
1. 恶性肿瘤化疗和放疗
- 涉及范围:包括各类恶性肿瘤的治疗。
- 支付比例:市内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提高至80%,二级医疗机构为75%,三级医疗机构为70%。
2. 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
- 涉及范围:适用于因肾功能衰竭需长期透析的患者。
- 支付比例:同样享受上述三级医疗机构70%的报销比例。
3. 器官移植抗排斥反应治疗
- 涉及范围:包括心脏、肝脏、肾脏等器官移植后的抗排斥治疗。
- 支付比例:报销比例与恶性肿瘤化疗和放疗一致。
4. 精神分裂症
- 涉及范围:适用于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的患者。
- 支付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享受相应比例的报销。
5. 结核病规范治疗
- 涉及范围:适用于肺结核、骨结核等结核病患者的规范治疗。
- 支付比例:享受与上述病种相同的报销比例。
6. 门诊危重病抢救
- 涉及范围:包括心脏骤停、严重创伤等危急情况下的抢救治疗。
- 支付比例:同样享受三级医疗机构70%的报销比例。
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可在医院医保服务站或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门诊特殊病种,需由二级及以上或一级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及以上医师出具诊断证明。
温馨提示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政策或申请条件,可咨询漳州市医保部门或访问相关政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