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报销项目主要包括门诊费用、住院费用及大病保险,具体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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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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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就诊费用,报销比例60%-80%(部分地区可达60%),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4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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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70%(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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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 :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需当地认定,报销比例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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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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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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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 :报销比例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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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及以上医院 :报销比例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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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 对经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补偿比例50%-70%(困难群体可享额外补助),封顶线30-50万元。
二、报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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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疗机构 :需在指定医院就医,否则费用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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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医疗必需项目 :美容整形、保健品、违规用药等不在报销范围内。
三、特殊群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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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五保户 :个人缴费减免50%以上,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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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家庭 :中重度残疾人缴费减免60%,轻度减免30%。
注 :具体报销比例和起付线以当地政策为准,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