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慢特病报销政策覆盖重症尿毒症、恶性肿瘤等核心病种,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高达85%-92%,且支持跨省直接结算10类慢特病(含新增5类),实现“目录看上海、比例看老家”的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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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与待遇
职工医保涵盖重症尿毒症透析/移植、恶性肿瘤放化疗等治疗,门诊费用按住院比例报销(在职15%、退休8%),无起付线且优先使用历年账户。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同类病种额外报销60%-65%,学生特定疾病(如血友病)纳入保障。 -
跨省结算与新增病种
高血压、糖尿病等10类慢特病(含新增慢性阻塞性肺病、强直性脊柱炎等5类)支持异地直接结算,患者需完成参保地资格认定及备案,结算时执行上海医保目录、参保地报销比例。 -
登记与管理要点
门诊慢特病需在2所定点机构登记,恶性肿瘤待遇期限18个月(中药治疗5年),每次登记有效期6个月,期满需续办。
提示: 参保人可通过“一站式”持卡结算减轻垫付压力,建议提前确认备案状态并关注病种待遇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