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政策信息,遂宁市医保在重庆市的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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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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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按遂宁本地同级别医院执行,实行同比例报销待遇,不再区分参保地级别,起付线、报销比例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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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某参保人员在重庆三级医院住院,其医保统筹报销比例与遂宁本地三级医院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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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 异地普通门诊、"两病"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待遇执行遂宁本地就医支付比例,持医保码或社保卡即可直接结算。
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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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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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至5000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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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下职工: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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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上职工: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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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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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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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按比例报销(如5000-1500元按50%报销,超过部分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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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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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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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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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不报销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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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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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2023年1月1日起,临时异地就医备案后,报销比例与医院级别挂钩,分级诊疗政策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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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在重庆市内开通异地住院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持医保码或社保卡即可结算,无需重复备案。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3年1月1日后的医保待遇,若需了解2023年1月1日前的政策,需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