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医保报销比例根据项目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参保人群不同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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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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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5%(适用于所有符合医保目录的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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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品单列门诊:50%(年报销限额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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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病
- 报销比例:70%(覆盖38种重症慢性病,如冠心病、肝硬化等)
二、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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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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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至5000元部分报销85%,5000元以上部分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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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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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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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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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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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大病保险
- 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无需额外缴费
三、退休人员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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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 :1300元以上费用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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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 :1300元以上费用报销70%
四、生育相关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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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生育费用 :按门诊医疗统筹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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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生育费用 :按住院比例报销(一级85%,二级75%,三级65%)
五、其他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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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年度最高报销额度74.77万元(含医保和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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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医保 :门诊起付标准50元,报销比例50%;住院一级85%,二级75%,三级65%
以上信息综合自南宁市医保官方政策及最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