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根据缴费类型、起付线及费用分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基础报销比例(普通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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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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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万元(含) :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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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万元(含) :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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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万元(含) :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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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以上 :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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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补偿限额 :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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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特困群体
起付线降低50%,各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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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万元(含)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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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万元(含)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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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万元(含)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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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万元以上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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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药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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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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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另行设立起付线,纳入大病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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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元以内(含) :城镇职工报销70%,城乡居民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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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万元(含) :城镇职工报销60%,城乡居民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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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2万元 :不纳入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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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限额
特药实际报销金额计入年度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最高支付限额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三、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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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原则上不高于本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低保/特困群体降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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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限额 :2022年起统一为40万元,特困/低保群体不封顶。
以上信息综合自湖南省医保局及政府官方文件,具体执行以各市州实施细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