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西藏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范围如下:
一、共济对象
覆盖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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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方为医保参保人(不限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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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参保地需在同一省份。
二、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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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支付本人及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个人负担的门诊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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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耗材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费用。
三、操作方式
通过“西藏医保”小程序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的“个人账户家庭共享”功能模块绑定,无需授权即可使用,但需满足个人账户余额≥3000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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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共济暂未实现,仅限西藏自治区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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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费用不纳入共济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