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的发放规则如下:
一、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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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性原则
生育津贴是产假工资的替代品,通常情况下,单位发放生育津贴后不再单独支付产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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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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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领取 :若单位已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且津贴金额≥产假前工资,则仅发放津贴,不发工资。 - 需补发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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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低于产假前工资:单位需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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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高于产假前工资:单位按实际工资发放,津贴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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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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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纳生育保险 :单位需按产假前工资全额支付工资及生育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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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少发/漏发 :职工可要求单位补齐差额。
三、申请流程
生育津贴需在产假结束后提交身份证、结婚证、生育服务登记卡、出生证明等材料,由单位统一申报至社保机构。
总结 :生育津贴的发放与单位是否缴纳保险及津贴金额直接相关,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补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