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市二胎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与申请条件如下:
一、发放标准
- 怀孕四个月以下流产:津贴为700元。
- 怀孕四个月以上引产:津贴为1000元。
- 正常生育:津贴金额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计算。
二、申请条件
- 社保缴纳要求: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6个月,且孩子出生当月仍在缴纳社保。
- 时间限制:申请需在宝宝出生后90天内完成。
三、所需材料
- 身份证
- 结婚证
- 准生证
- 出生医学证明
- 用人单位出具的生育证明。
四、申请流程
- 准备完整材料。
- 向当地医保机构提交申请。
- 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津贴。
五、注意事项
- 生育津贴与产假期间的工资不重复享受。
- 非财政供养人员可领取津贴,财政供养人员则不予支付。
如需进一步了解政策详情,可咨询南充市医保局或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查询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