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政策,生育津贴补贴标准如下:
一、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日标准为: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由医保基金支付,覆盖生育/产假期间应得工资。
二、津贴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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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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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 :1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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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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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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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以上: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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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7个月以上: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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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不满4个月: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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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说明
- 若用人单位未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津贴由单位按女职工生育前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支付,标准与统筹地区一致。- 财政供养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
四、申请流程
需提交《生育津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经社保部门审核后发放。
注 :具体金额以用人单位上年度工资为基准,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