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保险不单独包含生育保险,但两者已合并实施。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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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实施政策
自2020年起,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统一由用人单位缴纳,缴费比例合并,由税务部门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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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统筹管理
生育保险待遇(如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已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不再单独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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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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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需同时缴纳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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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仅需缴纳医疗保险费,无需承担生育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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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生育保险待遇由统筹基金支付,职工不缴费;第五十三条规定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
总结 :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已合并为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但两者在待遇管理和缴费责任上仍保持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