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新农合异地医保报销规定如下,综合权威信息整理:
一、异地就医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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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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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外出务工/创业人员、异地转诊人员(探亲、旅游、急诊除外)需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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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选择已开通异地结算的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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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材料
- 本人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居住/务工证明(如居住证、务工合同)。
二、报销比例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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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疾病
- 省外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分别为500元、1000元、3000元,补偿比例80%-55%,单次住院封顶线4万元,年度累计封顶线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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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人口
- 按基本医保结算后,回参保地享受健康扶贫专惠政策。
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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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前/后操作
- 住院前3日内电话备案,或出院后3个月内提交材料(住院收费票据、病历、身份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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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 在就医地直接结算,个人自付部分由医保垫付,无需回参保地报销。
四、转诊与急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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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要求
- 需通过省级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批准转诊,转出时填写《转诊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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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就医
- 确诊后1小时内可到非协议医疗机构急诊,但需提供抢救药品使用证明。
五、违规处理
- 未备案或转诊手续不全的异地就医,原则上不予报销。
总结 :甘肃省新农合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选择联网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报销比例和封顶线根据就医级别和身份确定,急诊就医需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