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不能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主要基于现行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具体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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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需先到单位账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及《关于调整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筑人社通6号文),生育津贴需先由用人单位账户接收,再由单位转交给职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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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要求单位代发
生育津贴申请审核通过后,由生育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至用人单位账户,用人单位需在10个工作日内将津贴转给参保女职工。这一流程确保了资金发放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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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与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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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生育津贴作为社会保险待遇,其发放需遵循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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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旨在保障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由单位代发便于统一管理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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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可能存在差异
尽管大部分地区遵循上述规定,但具体实施细则可能因地方政策调整而略有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确认。
生育津贴通过单位账户代发是现行法律和政策的统一要求,确保了发放的规范性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