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军人配偶生育孩子可以领取生育津贴,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具体政策如下:
一、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
参保要求
-
女方需参加生育保险,且缴费满12个月以上,生育当月需处于参保状态。
-
若女方无工作单位,可享受男方缴纳的生育保险,但报销比例较低(50%)。
-
-
生育政策符合性
- 需持有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
二、报销比例与资金来源
-
报销比例 :女方参保可全额报销,无工作单位则按男方缴费的50%报销。
-
资金来源 :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与男方是否为军人无关。
三、注意事项
-
时效性 :生育医疗费需在生育前申办,津贴、营养补助等需在生育后1年内申办。
-
军人配偶特殊政策 :现役军人配偶无生育保险,但可享受探亲假、差旅费报销等福利。
四、法律依据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职工未就业配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