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政策,无业人员无法直接领取生育津贴,但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得生育相关保障:
一、参加生育保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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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参保
若无业人员之前已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正常缴费满12个月,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无需单位转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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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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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浙里办”APP或当地社保局线上平台,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并完成缴费登记,生育津贴可按月自动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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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至当地社保局窗口办理参保登记,选择灵活就业生育险,按月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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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失业人员生育补助金
若无业人员处于失业状态且符合条件,可申领失业生育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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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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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失业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或失业后生育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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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身份证、失业证、生育登记服务卡、子女出生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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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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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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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材料审核通过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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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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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失业补助金的区别
生育津贴是生育期间的工资替代,而失业生育补助金是针对失业状态的临时救济,两者不可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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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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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需在生育后12个月内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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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生育补助金需在孩子出生后3个月内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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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保方式,并及时关注当地社保政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