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生育津贴计算方法如下,综合权威信息整理:
一、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其中,月平均工资以女职工产前或手术前12个月缴费工资为基数。
二、产假天数标准
-
顺产 :158天
-
难产/剖宫产 :173天
-
多胞胎 :每多1胎增加15天。
三、津贴发放期限
生育津贴最长发放至孩子满3周岁。
四、注意事项
-
单位需连续足额缴费满9个月方可申领;
-
若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基数(如哈尔滨为2892元),按最低基数计算;
-
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可享一次性补贴(如顺产2400元、难产4000元等)。
示例 :某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11000元,顺产180天,则津贴为11000÷30×180=66000元。